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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縣立榮華國民小學定期評量試題命題審題機制實施要點
一、依據:教育部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第4點第2款第4目規定:學校應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,定期
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,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。
二、目的:
(1)提昇命題客觀性並建立命題管控機制,提昇教師評量之專業。
(2)定期評量紙筆測驗合乎評量之專業性、公正性、診斷性、規範性及保密原則,特訂定本實施要點。
三、命題原則:
(1)命題教師秉持專業,切實依據課程計劃之進度範圍,設計試題,內容應兼顧知識、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
綜合、評鑑等層面,其內容及類型須適合所要測量的學習結果。。
(2)試題務必兼顧難易度及適當的配分,並兼顧學生作答之時間。
(3)命題教師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,以防試題外洩,且本校全體教職員工,皆應嚴守試題之保密,列印出之
試卷紙本應妥善保管,必要時應立即銷毀。以維護學生成績評量之公平性。
(4)由學期初各領域會議,排定段考命題教師時,自行討論後排定,並留意迴避原則。
(5)試題應避免含有性別歧視、族群歧視或其他意識形態。
四、審題原則:
(1)命題範圍:就是否符合考試範圍,進行審核。
(2)試題的文字敘述應清楚,力求選項完整無誤,避免錯別字。
(3)依教師教學經驗判斷題目的難易程度及是否適當等,進行審核。
(4)依題目內容敘述,檢查圖形是否正確、圖片是否清晰,容易判讀。
(5)若發現有爭議性的題目,而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均無法取得共識時,得提交領域召集人進行複閱,且教
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,確認修訂後始得印製試卷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(6)命題及審題教師皆需填寫「審題記錄單」,並按照項目逐步一一檢核且送至教務組核章。
五、複審校對修正試卷
(1)命題老師在規定時間內繳交試卷,送至教務組。
(2)試題和審題記錄單一併送至教務組後再送至校長室,校長檢視完畢後發還給教務組,再由命題教師自行
做列印事宜。
六、迴避原則:
(1)子女就讀本校之教師,除了迴避任教子女外,排定命題時亦應迴避子女就讀的年級,避免子女的成績評
量受到質疑。
(2)試題由命題教師印製、保管,命題教師不得將試題流出或提前讓學生預習。
(3)命題及審題教師皆負有保密之責,考前不得有向學生暗示或洩題之情事。
七、本辦法經課發會決議,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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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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